特殊工种的认定要求特殊工种认定范围只限于符合特殊工种目录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没有纳入特殊工种认定企业的范围。员工本人档案(记载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员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由于特殊工种相关的政策制定出台时间,大多属于计划经济时代,与现在的实际情况差距非常大,所以大部分地方到现在为止,实际上已经停止了特殊工种的认定和实施工作,重庆在2011年开始,也停止了对特殊工种认定,但是对于2011年以前从事特殊工种,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还是可以享受特殊工种的退休待遇。
1、特殊工种怎么申批?
目前人社部门特殊工种审批依据,主要包括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政秘字134号命令)、劳动人事部《关于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以及计划时期各行业部委下发的文件确定的特殊工种目录(比如“水利电力部《关于水利电力系统三十六个提前退休工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87)水电劳字第114号”)等。
人社部门审批时,要求用人单位携带资料包括:员工本人档案(记载从事特殊工种年限)、员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员工从事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是否必须提前退休,一般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和本人申请来决定。本人不申请提前退休的,用人单位一般也不能强迫,除非医院证明其身体条件不能再胜任本工种工作,有的行业文件规定,特殊工种延迟退休的员工,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三年。
2、我55岁想提前退休,发现原单位没有把我的特殊工种备案,办不了怎么办?
我今年55岁,12月份以特殊工种身份办理完退休,我把自己办理退休的过程叙述一下:2019年8月我年满55周岁,我于1984年元月入职一家国企,这家国企于2000年3月因政策性破产,我成了一名下岗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我从事的是铸造工的岗位,也就是说我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了16年,这之后,我又从事了多种职业,直至今年满55岁,我向当地劳动人事部门提请了退休工种退休申请。
特殊工种退休首先必须得有个人档案,我的档案完整的保存着,还要有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表,我之前的企业破产后,工资发放表在我们当地档案管理局有备案,我在那里调取了我16年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每一年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必须要加盖档案局的公章才有效,有了这些证件,我在8月份年满55岁就提前3个月即今年5月份把办证件提交给过当地劳动人事部门,今初审通过留下了我的证件。
3、公司不给你办特别工种怎么办,请问?
其实特殊工种这个话题,说起来也算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特殊工种的办理的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不是单位想办就能办的,首先要看这个单位是不是有特殊工种的工作岗位的认定资格,只有在这个大前提下,才能办理个人的特殊工种岗位认定,第一,特殊工种岗位的政策依据有哪些?所谓特殊工种,就是指从事井下、高空和有毒有害等工作岗位的工种。
由于特殊工种相关的政策制定出台时间,大多属于计划经济时代,与现在的实际情况差距非常大,所以大部分地方到现在为止,实际上已经停止了特殊工种的认定和实施工作,重庆在2011年开始,也停止了对特殊工种认定,但是对于2011年以前从事特殊工种,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人员,还是可以享受特殊工种的退休待遇,
根据我个人的收集,对于特殊工种政策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一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二是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三是劳动人事部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四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43号);五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办理违法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第二,特殊工种的认定要求特殊工种认定范围只限于符合特殊工种目录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没有纳入特殊工种认定企业的范围。认定特殊工种,必须首先企业是符合特殊工种认定的企业,符合特殊工种认定的企业一般都是由当地的人社部门负责认定,只有经过当地省级以上的人社部门认定为符合特殊工种认定的企业,才有特殊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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