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赔偿案例5006 a2 Fe 576 f 1本人是深圳某电子厂员工,2011年7月工伤,2012年7月认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2017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1】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的总体安排 现将2017年防治法宣传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案例分析工伤认定中对工作时间与伤害性质的认定

1、 案例分析工伤认定中对工作时间与伤害性质的认定

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和伤情性质的认定【案例】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贤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审第三人:张秀明。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22日,上海贤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达公司)与张秀明签订了期限。

求由于苯和苯系物造成污染的 案例

2、求由于苯和苯系物造成污染的 案例

案例 1。苯污染致女婴异常5月14日,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医生为外地来京工作的孕妇李荣菊引产。这个5个月的胎儿没有胃。更奇特的是,她的嘴巴急剧凸出,甚至比鼻子还高,下腭还有一个小洞。前几天,李荣菊来医院做了b超检查。医生发现胎儿异常,建议引产。结果证明医生的诊断是正确的。据孕妇自己说,她曾经生过孩子,身体正常,只是丈夫是个油漆工,常年从事室内装修,工作的地方刚刚装修过。因此,妇幼保健院推测,孕妇很可能在孕期接触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导致胎儿畸形。

化学中毒类(三氯乙烯

3、化学中毒类(三氯乙烯

4、工伤劳动争议 案例分析

关于工伤劳动争议案例范文工伤劳动争议分析案例范分析2009年4月,杜某到陕西长城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铁塔公司)镀锌车间上班。2009年7月27日,杜某在上班。经治疗,于2010年7月14日出院,住院336天。2010年7月16日,杜某的母亲(张信惠)向高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于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不具备工伤认定的基本证据要求。

2010年8月31日,杜某向高陵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正式提交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其与长城铁塔公司的劳动关系。2010年10月8日,仲裁委作出高劳仲案字(2010)第19号裁决书,裁定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定后,长城铁塔公司不服,向高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杜某与长城铁塔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5、安全生产事故 案例分析第五章(2

案例4月25日中班22点半左右,梳棉车间助理李小平推着小车从二楼电梯下来,想到了一楼的鲜花清洗车间。当汽车被推进电梯门时,电梯升降机构的控制卡突然断裂,导致电梯失控,急剧下沉。刚进电梯门的李小平头部被砸,挤压在轿门和墙壁之间,导致脑部破裂死亡。事故发生后,对断裂部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有大量的吹砂孔。机器用了近两个月,没有出现过载现象。电梯司机一直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案例5孙女士,37岁。19XX年6月来到工厂,在实验室工作。自从筹建新车间以来,我一直从事与新车间相关的化学分析工作。新车间开工后,每天取样制作,8小时内联系材料。也没有防毒面具。住院前1年左右发现白细胞减少,每月到职工医院检查一次。自1998年11月20日起,他一直住院治疗。已经正式确定为职业病。住院时白细胞计数3500,认为不适合做化学分析,需要调离有毒有害岗位。

6、开展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7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一】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进全市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11年21号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一)重点宣传内容: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法规标准;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3、用人单位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防控的法律责任;4.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的权利;5、防治常见职业病科普知识;6.职业病患者工伤保险待遇。7.职业病防治评价相关工作。

7、未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的 职业病补偿 案例

5006a2fe576f1我是深圳一家电子厂的员工。2011年7月工伤,2012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经过鉴定,结论如下:1 .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根据(参照)工伤表B.3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伤残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家标准GB/T)评定为十级伤残。2、药物依赖:一般药物依赖:限于干眼症的药物。

2.我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有什么关系?本人工资是指-0的前12个月工伤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算。本人工资为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和工伤医疗津贴的计算基数。

8、2015注册安全工程师分析题: 案例分析(10

案例不定选择题解析1。b .移动输送带用于家具厂木材加工车间输送物料。移动输送带的驱动电机由380V三芯电缆供电,铁控制箱入口处的电缆用缠绕布固定。由于控制箱经常随着传送带移动,操作人员为了方便只安装了一个螺栓。控制箱没有漏电保护装置。木材加工车间粉尘浓度常年超标。2009年5月21日15时20分,因车间内木材堆积,影响传送带正常运行,现场操作人员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带电移动传送带。

9、工伤 案例800例

法律分析:张兵与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申诉案;用人单位违法将承包的业务分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员工发生工伤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一)基本情况南通刘健公司为吉果电子(上海)有限公司A7厂房工程的承包单位 并以油漆合同的形式将油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李某某,约定李某某聘用的员工由南通刘健公司管理。

李某某、王某某均不具备就业主体资格,也不具备承接绘画项目的相应资质。2008年3月10日,张冰在粉刷施工时意外受伤,11月10日,松江区劳动仲裁委裁定张兵与南通刘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该裁定书未送达南通刘健公司。12月29日,张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审查后,认为张兵的伤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南通刘健公司被告知其未就张兵的伤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提供证据。


文章TAG:职业病  案例  职业病案例2015年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