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结果表看不懂

这些指标没什么实际意义!只是因为你血红蛋白偏高一些!这个在正常男性中很多人都偏高!
没什麽大事 只是指标有点异常 说明不了什麽 不放心就复查一个 没有什麽实质的临床意义
窦性心动过缓,心率多少次,小于50就有问题,其他指标没什么太大意义。
没什么问题,你所列的结果都是不正常的值,这些值大部分是检测是自动计算出来的,不能说明多打问题

体检结果表看不懂

2,我左耳平均听力14右耳32双耳语频23双耳高频34这样能构成

你好,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65dBHL)。所以说你的情况目前属于正常范围,尚未达到职业禁忌证指标。不必担心,希望可以帮到你。
您好!看到您的听力检测结果,我说一下我的几点看法。1、您的工作中是否存在噪音,您生活中是否存在不良的用耳习惯,因为一般情况的职业病听力损失都是双耳一起下降的,当然不排除您作业现场的一些特殊情况。2、根据您的检测结果,左耳4k和6khz的听力有一定的损失,按照我的理解,您这个可能跟工作相关,但是应该还够不上诊断职业病的级别。3、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生活中,都要注意用耳卫生,噪音环境下工作一定要佩戴耳塞或耳罩,不要用耳机听音乐等等。4、如果您还是想要在诊断职业病的话,可以到疾控中心申请,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就是需要公司配合提供一些材料。
7.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7.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职业性听力损伤(见GBZ49) (2)职业禁忌证 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1年,双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65dBHL)所以,你的情况目前属于正常范围,尚未达到职业禁忌证指标。

我左耳平均听力14右耳32双耳语频23双耳高频34这样能构成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粉尘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有粉尘职业

这种情况,应该是不能吧……虽然粉尘浓度未超标,但是人家毕竟有粉尘职业禁忌症,本身就不适合从事这类工作。举个不恰当的例子:花粉过敏的人,就不要做园丁了吧……所以,还是安排其他员工做这份工作吧……
这种情况下当然不能安排人员呢,因为对身体有健康健康有害处的能导致毙命的。
职业接触限值标准 一、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 1、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参见gbz 2.1-2007表1内容) 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参见gbz 2.1-2007表2内容) 3、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参见gbz 2.1-2007表3内容) 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2007) 1、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 high frequency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超高频辐射:又称超短波,指频率为30mhz~300mhz或波长为10m~1m的电磁辐射,包括脉冲波和连续波。 ◇工作场所超高频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1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1规定的方法测量。 2、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igh 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 ◇高频电磁场:频率为100khz~30mhz,相应波长为3km~10m范围的电磁场。 ◇工作场所高频电磁场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2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2规定的方法测量。 3、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power frequency electric field in the workplace ◇工频电场:频率为50hz的极低频电场。 ◇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3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3规定的方法测量。 4、激光辐射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laser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激光:波长为200nm~1mm之间的相干光辐射。 ◇眼直视激光束的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4内容。 ◇激光照射皮肤的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5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4规定的方法测量。 5、微波辐射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microwave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微波:频率为300mhz~300ghz、波长为1m~1mm范围内的电磁波,包括脉冲微波和连续微波。 ◇工作场所微波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6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5规定的方法测量。 6、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ultraviolet radiation in the workplace ◇紫外辐射:又称紫外线,指波长为100nm~400nm的电磁辐射。 ◇工作场所紫外辐射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7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6规定的方法测量。 7、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eat stress work in the workplace ◇高温作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25℃的作业。 ◇wbgt指数:又称湿球黑球温度,是综合评价人体接触作业环境热负荷的一个基本参量。 ◇工作场所不同体力劳动强度wbgt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8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7规定的方法测量。 8、噪声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noise in the workplace ◇工作场所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9内容。 ◇工作场所脉冲噪声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10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8规定的方法测量。 9、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nd-transmitted vibration in the workplace ◇手传振动:生产中使用手持振动工具或接触受振工件时,直接作用或传递到人的手臂的机械振动或冲击。 ◇工作场所手传振动职业接触限值参见gbz 2.2-2007表11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9规定的方法测量。 10、煤矿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meteorological requirements in the underground workplace of coal mine ◇井下采掘工作场所气象条件应符合gbz 2.2-2007表12的规定。 ◇工作场所温湿度的测定应用通风温湿度计,风速的测定可应用热球式或叶状风速仪。 11、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classification of physical workload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表参见gbz 2.2-2007表13内容。 ◇测量方法按gbz/t 189.10规定的方法测量。 12、体力工作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physiological limits on heart rate and energy consumption during physical work ◇能量消耗:人体为维持生理功能和各种活动所消耗的能量,单位为kj。 ◇工作日内从事任何单项体力工作时,最大心率值不应超过150次/min;各单项作业时最大心率值平均不应超过120次/min。 ◇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不应超过6276kj。 ◇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心率的测量方法按gbz/t 189.11规定的方法测量。 ◇工作场所体力劳动时人工作日(8h)总能量消耗的测量方法按gbz/t 189.10规定的方法测量。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粉尘浓度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有粉尘职业

4,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参考资料: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部门和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监督与考核等内容。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 管理机构和职责   3.1 管理机构   人事劳动部为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部负责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医务所负责员工职业卫生服务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与保管。   3.2 职责   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厂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各项工作。   4 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   4.1 管理内容   4.1.1 人事劳动部组织全厂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对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员工进行专业教育和培训。   4.1.2 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按时发放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   4.1.3 根据国家及中电投集团公司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由安全生产部和人事劳动部门确定有毒、有害工种及从事该工种的员工。   4.1.4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确定有毒有害工作的场所及预防、应急措施,并向员工公开。   4.1.5 医务部门应配备兼职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加强对劳动过程中职业卫生的防护与管理。按要求,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工种人员体检,并建立、保管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1.6 负责职业病诊断的有关工作和确诊职业病人的上报工作。   4.2 管理要求   4.2.1 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专业培训。   4.2.2 接触有毒有害物工种人员上岗前、离岗前应体检,在岗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4.2.3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2.4 安全生产部设立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监测档案。   5 监督检查与考核   5.1 由厂长工作部负责监督与考核。   5.2 本制度按厂《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的有关部分进行考核。   6 附则   6.1 本制度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解释。   6.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的种类:   1、目前我国公布的职业病共9类: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二、与建筑业有关的主要职业病:   1、职业中毒:由于施工现场通风不良等原因,如地下室施工,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可造成局部环境大量的有毒物质积聚,造成急性中毒。如油漆工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如果不注意防护,或者防护不当。可造成慢性苯中毒,如白血球减少,进一步可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2、尘肺:粉尘作业人员,如石工、电焊工、木工、化灰工等,如不注意个人防护,轻者可导致上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或支气管哮喘,长期在粉尘的作业环境下工作,严重时可导致尘肺。   3、职业性耳病:建筑施工现场的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动机等高分贝的噪声,长期在这种环境因素下作业,可使人听力减退,严重时可造成耳聋。   4、职业性眼病:如电焊工在操作施工时,不带眼罩,不注意眼部的保护,可导致电光眼,使眼睛红肿疼痛,不能视物。   5、心血管疾病:由于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高空作业、长期高度注意力集中,容易造成精神紧张,可导致高血压、冠心病的发生。长期在不良环境因素的刺激下,如长期接触噪声、振动等,也会导致高血压及冠心病的发病率提高。   6、骨髓及软组织损伤:因建筑施工人员大多为重体力劳动,主要由外伤、提重或负重、不良体位等因素造成。如急性腰扭伤、慢性腰痛、腰肌劳损、韧带损伤和腰椎间盘突出症。   7、高温中暑:由于夏天高温露天作业,太阳直射,没有防护措施,或者防护不当,不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很容易造成施工人员中暑。再如夏天在地下室施工,由于局部环境高温高湿,或者通风设备不良,没有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也可导致施工人员中暑。   三、预防措施   1、项目部应把职业病防护费用列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挥防护作用。   (l)工程管理部为职业卫生管理的主管部门,配备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由项目部经理负责,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档案。   (5)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及应急救援预案。   2、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教育,特别是油漆工、电焊工、粉尘作业人员、高空作业人员等特殊工种,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检查发现不适宜原工作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必要时进行医学观察。   3、施工现场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施工现场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5、项目部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真实情况。   6、项目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7、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   8、施工现场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9、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损伤的有毒、有害施工现场,劳动者必须配置一定的防护用品,并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药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0、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11、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提高职业卫生的知识。督促、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12、发现施工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3、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施工人员,应当及时进行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引用文件:   《劳动卫生预防职业病学》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这里还有一些参考资料:   http://gzzwgs.com/ShowPost.asp?ThreadID=228

文章TAG:职业禁忌症有值是多少职业  禁忌  禁忌症  
下一篇